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要求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省赛组织工作的通知》(冀教学函〔2023〕32号)部署,以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成长赛道。面向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详见附件1)
(二)就业赛道。面向本科三、四年级(部分专业五年级)学生和全体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详见附件2)
四、赛制赛程
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复赛、校级总决赛三级赛制,按照最终评审排名推荐晋级省赛。
(一)参赛报名。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二)院级初赛(10月24日前)
学院自行组织初赛。院内选拔须于10月24日前完成并报送推荐选手的相关资料,即《学院参赛选手汇总表》(附件3)、推荐晋级校赛的选手相关资料(汇总资料打包发送至hbdxjy@126.com,各选手的资料以选手名称命名)。学院推荐晋级校赛名额=学院报名参赛选手总数*15%。参赛选手总数以10月24日18:00前报名系统中统计的有效选手数量为准。项目报送单位负责审核参赛选手资格。
(三)校级复赛(10月30日--10月31日)
校级复赛参照国赛标准,由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选手的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评审采取百分制,其中生涯发展报告或求职简历占30%,生涯发展展示或就业能力展示结合主题陈述录制视频占70%。根据参赛选手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比例遴选优秀选手晋级校级决赛。
(四)校级决赛(11月8日—11月9日)
成长赛道设主题陈述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其中主题陈述8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就业赛道设主题陈述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其中主题陈述7分钟,综合面试8分钟。
(五)报名数量要求
教育部和教育厅将根据学校报名选手总数分配各级赛事晋级名额。请各班广泛宣传,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参赛环境。
(六)报名截止时间
各班请于10月12日18:00前以班为单位将《学院参赛选手汇总表》(附件3)、选手相关资料(汇总资料打包发送至hbudxxy@163.com,各选手的资料以选手名称命名)。
五、奖项设置
院赛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对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和奖品;设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联 系 人:赵丽佳
联系电话:5079367
电子邮箱:hbudxx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