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议审核后,确定段宇锟等391名学生进行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可自行查看学生事务平台,公示时间为:9月20日至9月26日,公示期无异议后,将报送至学生处。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团委/学工办陈老师、李老师实名反馈,联系电话5079367,办公室d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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