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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4-28    点击:


根据《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 3号)和学校教务处《关于上报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确保学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推免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

长:刘秀玲

副组长:张欣、杜凯华

员:肖金壮、冉宁、张庆顺、赵淑欢、王立玲、张照彦、

师建英、刘磊、王岩琴、陈明瑶

监督小组:

 长:黄增瑞

员:刘姗(以下均为2020级各班学生代表)

袁鸣昱、李天军、刘保驿、李佳柠、马敬涵、张晋赫、

宋琳、梁培超、马佳凯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

严格按照学校当年正式通知下拨给学院各专业的指标分配名额,其中相同专业试点班与普通班一同进行排名,合并指标进行推荐。

三、申报条件和推荐排序原则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三)身心健康,身体状况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及格及以上。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六)在校期间(前三学年)的全部必修课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且为一次性取得。

(七)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时间限定为前三学年,排名在同专业内进行,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在学校当年划定的遴选范围之内。

(八)外语基础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或托福80分(含)以上,或雅思6分(含)以上。

(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须第一作者EISCI检索期刊上发表论文;

2、各类高级别学术、科技、技能竞赛获奖:获校定A/B类省级一等奖及以上(限前二名);

3、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获批国家级项目且已结项(限前二名);

4、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限前二名);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上述科技创新成果必须以河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必须与本专业学术相关。

(十)如出现综合测评成绩同分的情况,则依次按照“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实践能力加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四类分值从高到低的优先级,进行推荐排序。

(十一)申请推免的同学须严格遵守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对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直接推免

(一)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二)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三)参加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在获奖团队中排名第一(仅限一人)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程序

(一)召开辅导员、毕业生参加的宣传动员会,宣讲校、院推免规定。

(二)根据学校综合测评指标体系计算,由学院提供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排名在同专业内进行。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报名并提交书面申请、创新实践能力加分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四六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学院对学生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并进行综合测评核算,综合测评核算根据《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 3号)中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进行。

(五)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学院学术专长认定专家小组,对学生各类竞赛获奖、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发明专利等学术专长进行审核,组织学生答辩并公示。

(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外语等情况进行讨论,根据学校分配推免生名额确定各专业拟推荐名单。

(七)对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八)其他情况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研究决定。

(九)本细则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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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 25

河北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

分类

获奖项目名称和等级

A级竞赛加分

B级竞赛加分

C级竞赛

最高限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学术科技、技能竞赛获奖

全国/国际一等奖

2

1.5

1

1.5

1

0.5

1

0.5

0.3

2

全国/国际二等奖

1.5

1

0.5

1

0.5

0.3

0.5

0.3

0.2

全国/国际三等奖

1

0.5

0. 3

0.6

0.4

0.2

0.3

0.2

0.1

省级特等奖

省级一等奖

0.8

0.4

0. 2

0.5

0.3

0.1

0.2

0.1

0.05

省级二等奖

0.5

0.3

0.1

0.3

0.2

0.05

0.1

0.05

0.03

省级三等奖

0.3

0.2

0.05

0.2

0.1

0

0.05

0.03

0.02

各类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A类期刊

1.5

1

0.5







1.5

(限报三篇)

B类期刊

1

0.5

0.3







C类期刊

0.5

0.3

0.1







承担科研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国家级

0.8

0.6

0.4







1.5

(限报三项)

省级

0.5

0.3

0.1







科研课题

国家级

1

0.8

0.6







省级

0.7

0.5

0.3







市级、校级

0.4

0.2

0







取得发明专利

1

0.8

0.6







:

1.根据学校最新版《竞赛分级目录》,且C级竞赛在不高于B级竞赛的前提下酌情加分。

2.专利、论文等均应以河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论文及科研项目级别按照河北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3.发明专利(非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界定范围为职务发明且与本人专业相关的。

4.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计分按照如下公式,总分=单项最高分+次高项得分x0.5+第三项高得分*0.3

5.学术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科研课题认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